根据《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(2023年修订)》(粤管〔2023〕22号)等相关规定,我中心拟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理。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(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)的企业参加竞价。
—、处置资产情况
已报废的国有资产一批(详见附件清单)。
二、时间地点
(一)公告时间:2025年12月2日-2025年12月9日
(二)踏勘时间和地点:请竞价单位经办人携带第三条所要求的资料,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5时到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信息大楼一楼大堂集合,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三)参与竞价的单位须现场查看后,于2025年12月9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加盖公章的《竞标报价书》扫描件至以下邮箱:57030393@qq.com,逾期收到的《竞标报价书》无效。
(四)我中心接收《竞标报价书》后开展比价,于2025年12月12日前电话通知竞得者。
三、资料要求
(一)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。
(二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,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。
四、处置工作
(一)竞价完成后,竞得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,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废证明。若竞得者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,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,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。
(二)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,报废资产搬运费、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。
联系人及电话:陈忠超 020-83163220
附件1.国有资产处置统计表
2.竞标报价书
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
2025年12月1日
